发布时间:2010-08-14 发布人:manager
关于加强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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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通业 [2010]15号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,各互联网接入服务、信息服务单位:
近期,互联网上频繁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或宣扬违背主流社会价值和伦理观念、公然挑战社会道德等情形的网站和信息,引起网民广泛关注,影响极坏。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,为加强对违法违规网站和违法不良信息的整治,按照中央九部委联合下发的《进一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方案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,加强对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排查清理,及时停止违法违规网站的接入,对传播《电信条例》和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已明确禁止传播的内容(如“九不准”等),要坚决予以清理;对通过各种方式鼓吹宣扬“包养”、“小三”等低俗内容的信息予以坚决清除;对拒不删除的,要坚决予以停止网络接入。
二、各接入服务单位要加强对接入网站的监管,加强对接入网站的内容审查,对接入网站名称及备案信息含有非法、倾向性低俗的词汇,不得予以备案和接入;要加大对已接入网站的内容监测,及时通知删除违法和不良信息,及时停闭违法违规网站,并积极配合相关互联网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网站的查处;要建立和完善网站“黑名单”管理制度,不得为已列入“黑名单”的违法网站提供接入服务。
三、各信息服务单位要加强自律,认真开展对本单位网站的自查自纠,对本单位网站的信息服务行为负责,对本单位网站各类链接、跟帖、贴图、视屏、信息编辑与发布行为进行严格审查,依照有关规定做到先审后发,及时封闭张贴、发布非法信息者的登录ID号,及时清除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。信息服务单位接到有关通知或举报要及时依法处置。
四、请各单位将有关工作情况于9月20日前书面报告我局。对不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的单位,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。
二○一○年七月十三日
主题词:网络 信息安全 整治 通知
抄送:
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二○一○年七月十三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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